事发巩义。李女士因为2007的纠纷而入狱,2017年才出狱。出狱后,她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而且自己被中国农业银行郑州二七支行起诉。原因居然是在其服刑期间,冒出了一张农业银行的信用卡,且出现逾期未还,需要还贷款两万多元。但李女士表示自己当时正在服刑,不可能办卡。
人在监狱服刑,难道这都不无法证明不是本人办理的信用卡吗?出现这样的问题,难道不是银行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信用卡吗?2007年办理信用卡的手续没有现在这么完善,没有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甚至手机号和身份证都还不需要验证捆绑,如果出现身份证丢失,而又没有“登报挂失说明”,后续一切法律责任是由当事人承担的!但当事人在入狱,按照法律规定及办理信用卡须知中都明确道有违法行为情况的,不予以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
走法律程序其实更简单啊,把服刑证明往法院一交,马上可以再审,原判决就撤销了,该赔偿赔偿。这位大姐文化低,被关押十年,与社会脱节,宁愿去哭闹,倒也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高水平的网友这么排斥法律程序?法治社会不走法律程序走什么程序?
我觉得一出事就找媒体,有时候是浪费舆论资源的。这个新闻里的事情通过司法途径非常好解决,她有一份很硬的证据,完全没必要闹到媒体上。有些无良媒体要流量,知道骂银行有热点,根本不是想解决当事人问题,不然引导其去申请再审其实更有效。
记得看过一则这样的新闻一个女子去银行柜台取钱,取后发现多给了,这个女的就说了,你们的窗口贴了离柜概不负责。然后银行要起诉她。如果换过来是柜台少给了我们老百姓少拿了呢,是不是又要花钱打官司证明自己?
真的是和银行打了几次交道才明白,信用卡不能用,贷款不能贷,不然你就是把自己推进了火坑。各大银行都不是傻子不会让你白用他的钱,当你捉襟见肘还不了的时候你看那利息给你加的,都让你倒吸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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