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人越来越多,先消费后还款,还能应对突如其来的“不时之需”,深受剁手族们的青睐。但就是这方便好用的信用卡,却被有些人利用成了借钱不还的工具。
小张
兄弟,“哥们”最近手头紧,借你的信用卡一用呗,之后我就替你还上。
小刘
借信用卡......行啊,可是......
注意▼▼▼▼▼▼▼▼▼▼▼▼▼▼▼▼▼▼▼▼▼▼▼▼▼▼▼▼▼▼▼▼▼▼▼▼▼▼▼▼▼▼▼▼▼▼▼
你是否因为感情好,或者碍于情面,同时考虑只是出借卡又不是金钱,就把自己的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那么小编今天告诫你,这信用卡可不能借!
这不,雨花台区法院近日就受理了两起案件,借信用卡却“借”出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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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01
初入职场的你小心掉入信用卡的“借用”圈套
案例详情
小吉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经历了多次面试失败、简历石沉大海等挫折后,他渐渐对求职失去了信心。就在准备放弃时,有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向其抛出了橄榄枝,兴奋的小吉立即入职了该公司。
工作没几天,公司老板汪某便找到了小吉,要求小吉去办理多张信用卡,借给公司使用管理。考虑到汪某是自己的老板,为了保住工作,小吉硬着头皮接受了这项任务。为了保住工作,同时抱着对职场的憧憬和寄予,小吉硬着头皮接受了这项任务,将自己的四张信用卡借给了汪某。
眼看着自己信用卡的欠款越来越多,可却不见公司还款。小吉不禁开始担心起来,深感自己中了“圈套”,于是立即提出辞职,要求汪某归还其信用卡并将欠款元结清。汪某口头答应还钱,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的时间。
可谁知还款期满后,汪某不但分文未还,还已没了踪影。这下可把小吉急坏了,立即诉至法院,要求汪某偿还清欠款。但目前通过各种方式,依然无法联系到汪某,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汪某送达开庭传票,待公告期满后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中,法院审查了小吉提交的信用卡消费账单以及汪某写下的借条,认定汪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法院判决汪某归还小吉借款元。
案例
02
友情“潭水三千尺”,不及信用卡“借”我钱
案例详情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铁哥们”向你借信用卡,你借还是不借?下面这位就因借信用卡给好友借出了大麻烦,对方不仅刷卡不还款,甚至还跑路失踪了,友谊的小船就这样说翻就翻了。
小何与小王是多年的好友,2007年,小何因做生意需要,提议让小王借张信用卡给自己长期透支使用,等资金周转开了就立即还上。热心的小王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考虑再三依然决定将自己一张信用额度较高的信用卡借给了小何,这一借就是十年。
起初,小何每月都会刷上几万元,但都能按期归还。久而久之,这张卡就像是小何自己的一样,小王对借卡一事也就没放在心上。
2016年8月的一天,小王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说是信用卡逾期还款了,让他尽快把钱还上,不然要告他恶意透支。
刚开始小王以为是小何忘记还了,问要还多少,这一问可吓一跳,小何竟欠下了11万余元。小王当时就傻了,赶紧联系小何要他还钱并归还信用卡。小何称最近手头紧,有钱了立即还,同时出具了书面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
为了个人信用不受影响,小王自行将信用卡欠款还上。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小何依然没有还钱,拨打其电话已是关机状态,多方寻找也未发现其踪迹。小王急了,这才意识到自己所谓的“好兄弟”早已跑路,后悔之余将小何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加逾期利息合计.07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何支付借款本金加逾期利息合计.07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信用卡“出借”需谨慎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持卡人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在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信用卡章程中,也都会明确写明“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近年来,因出借银行卡、信用卡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不同于借钱,由于信用卡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一旦出借信用卡后对方长期逾期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借用人使用信用卡从事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也将面临法律惩罚。况且此类案件多发于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一些人往往在对方透支不还后不能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是自认倒霉,吃“哑巴亏”。
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因为好面子等原因将信用卡轻易外借,也不要将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个人信息轻易透露给他人。如确有必要出借的,也一定要掌握和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情况,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刷卡的时间地点提示等关键性证据,借用人没按时还款,持卡人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以避免承担更大的民事责任或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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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方便好用,但其中的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小编今天就送上信用卡使用安全提醒,让你随时提高警惕,管理好自己的信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1、不要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办理信用卡。
2、管理好自己的卡片、密码和身份证等要件,防止被他人冒用。
3、记住自己每月的账单日和还款日,按时还款甚至提前还款。
4、不用信用卡来套取现金。
5、“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个人的信用消费。
6、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及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7、警惕电话、手机短信及网络诈骗。
8、对自己的信用卡进行清理,将没有多大价值的信用卡注销,保留两到三张实用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