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
助力受疫情影响的
缴存单位和缴存人解决困难、缓解压力
为疫情防控期间
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提供更多便利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出台4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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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我州因疫情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2022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2022年12月31日前,年度提取限额由元提高至元。
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因疫情导致还款困难的缴存人,在政策执行期(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完善业务办理渠道
通过畅通线上业务渠道、优化单位汇补缴方式、改进线下业务模式等方式,方便快捷办理5大类42项公积金业务,倡导单位采用银行缴存托收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推行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制,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
来源:恩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