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2日讯(记者张云龙)疫情期间未按时还款的,何时须一次性还清?单位变更公积金专管员需要如何办理?征信报告的不良记录,夫妻双方如何计算?......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4月份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解答市民所关注咨询的热点问题。
①问:借款人在疫情期间未按时还款的,是否需要在7月份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
答:是的。若借款人在7月还款日(扣款日)未足额还款的,则会视为逾期。建议借款人尽量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②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报告的不良记录是夫妻双方合计还是分别独立计算?
答:对于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夫妻双方独立计算。主借款人存在不予贷款情形的将不予贷款,配偶存在不予贷款情形的将不予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③问: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已经超过12个月,但配偶近12个月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后,主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近12个月有过提取记录的,不可以叠加贷款额度。
④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全部结清?
答: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期后可申请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目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对冲和现金还款两种方式。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应在每月1日至14日向管理部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管理部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⑤问:单位变更公积金专管员需要如何办理?
答: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发生变更的,需由新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信息登记表》(可在中心官网下载)及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前往缴存管理部办理专管员变更手续。
据悉,根据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2020年4月,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通,处理市民热线工单96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21封。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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