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民间借贷已成为很多企业,个人的重要融资渠道,人们苦于银行贷款无门和程序周期长,往往无奈选择民间借贷的方式来保证现金链条的持续。但是民间借贷出于本身的高风险性和抵押较少,往往就会以高息的方式现。那么对于民间借贷,司法实践中利息应该怎样约定呢?
怎样约定利息合适?
关于利息的约定我们需要关注两个数字,24%、36%。
一、出借人,借款人约定年利率在24%(月息两分)以内,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二、出借人,借款人约定年利率在24%-36%(月息两分至三分)中间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不反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部分,法院仅按24%的年利率予以支持。
三、出借人,借款人,约定年利率超过36%(月息三分)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部分可按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
怎样拿到利息?
1、借款双方未约定利息条款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约定了利息条款,但约定不明的。则要看借贷双方主体身份:一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的,没有利息;二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的,出借人需举证证明以往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当地类似情况通常利息是多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自由裁量。
以借款人实收款项为本金计算利息,不认可预扣利息。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逾期利息应当怎么核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逾期利息的核算按照以下方法:
(1)有约定从约定,但不超过24%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借期利息、逾期利息都没有约定,按6%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则执行借期利息(但不超过24%)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