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丈夫欠下的债,妻子也是要负责任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出证明丈夫的债务不是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证据。妻子作为被执行人的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