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最大的网贷机构微贷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遭警方立案侦查而就在一个月前微贷网刚刚才宣布退出网贷业务!
7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的官方微博“平安上城”发布通报称,上城区分局依法对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微贷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很惊讶此前微贷网就宣布将退出P2P做小贷原本大家都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
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一出!
事件回顾
微贷网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抵押借贷服务的网贷平台。2018年11月15日,微贷网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被立案之前,近几个月微贷网就已加快了退出网贷业务的步伐。据微贷网2019年财报显示,2020年2月起,微贷网就已停止提供新的贷款以供在线投资者认购,包括其“首要投资计划”和“X投资计划”。
5月31日,微贷网正式宣布退出网贷。官方发布的《关于微贷网退出网贷行业的公告》表示,基于国家政策及行业趋势原因,微贷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退出网贷行业,不再经营网贷信息中介业务。
上述公告还表示,应广大出借人要求,经综合考量,资管计划签约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9日18点整,截止时间后签约通道将关闭。对资管计划签约截止时间后仍未签约的出借人,兑付方案将尽快另行公布。
并且,除退出P2P外,小贷是微贷网下一步的转型方向。2019年12月,微贷网发布公告称,拟转型并申请网络小贷牌照。
但根据第三方平台网贷之家的监测数据,截至7月5日,微贷网待还余额为63.23亿元。而根据官网数据,截至2020年2月,微贷网借贷余额为85.83亿元,借贷余额笔数为33.66万笔,累计借贷金额达2986.62亿,累计借贷笔数达782.36万笔。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微贷网的兑付困难就跟爱钱进等平台一样,已经持续有一段时间了,“剩下来的余量清不掉了,警方才最终立案”。
但无论如何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本身就触犯了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
1、按照国务院四部委2016年8月17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第一条就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2、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3、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当我们遇到此类情况时
我们又该怎么办?
损失的钱还能全部返还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
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事实证明
这类损失的财务全部返还
几乎是不可能的!
根据7月4日杭州警方通报
微贷网的催收工作
将纳入政府整体处置
催收工作受政府统一管理、监督及指导!
那么,我们如何快速识别和防范非法吸资?
如果不慎遭遇诈骗集资
又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在投资前一定要对公司的业务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充分了解,了解该企业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2、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其次,在投资时应当充分了解投资的内容及企业的资质,结合非法集资的特征,重点审查集资活动是否获得批准、是否承诺高额回报等。对于那些没有实体经营活动且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应当提高警惕。一般来说,投资利率高于10%的投资,投资人应当格外小心。最后,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回报往往伴随高风险,需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3、如果不慎遭遇非法集资,应当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特别是投资合同、收据、协议、付款凭证等重要的投资凭证,投资人一定要妥善保存。此外,实践中常常因为投资人报案延迟,导致司法机关不能第一时间查扣相关证据,最终因为重要证据的灭失,无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非法集资宣传短片
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幸福的生活是奋斗出来的!
(本文转自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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